日前天文台因應天雨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但部分地區的家長認為雨勢之大,不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令教育當局作出停學決定是不合理的,教聯更在接到四十多位家長的電話投訴後,譴責天文台不適時發出紅色暴雨警告。這件事給了我們不少值得思考的地方,也給予我們不少啟示。
看到天氣不穩,即時的反應是交通有機會比正常情況下混亂,所需的時間也比平日多,所以我們會想到有機會遲到,預知的話會早點出門,否則會想到如何處理遲到的情況。但是現實世界裡,部分家長想到的是為何學校不停課,甚至是去投訴。天氣不好,在途中有危險,不宜外出,相信每個成年人,當然包括家長,也懂得作出評估,決定是否安全以及適宜出發。家長埋怨不停學,暗示家長本身是覺得孩子上學的途中是有危險的,不宜出發,但是卻不願意在別人上學的情況下,自己的孩子遲到或缺席,換句話說,家長對於不同結果對孩子的影響,由小到大的次序是,停學、冒險上學、遲到或缺席。
家長寧願子女停學,也不希望子女遲到或缺席,從照顧子女方面來想,可能是停學一天,父母可以放心將子女帶到某親友家中代為照顧,跟著自己可以上班去;但是如果到天氣轉好時子女須要上學,父母則已經上班去了,又或親友不能代為在稍後時間送子女上學,因此遲到反而比停學更不便。想深一層,既然因為天氣如此,如果不能上課,便留在家中吧,但似乎這也不是家長所想的。
至於學習方面,家長自行選擇遲到、缺席,和因某個天氣警告而停學的分別,是學校在發生某天氣警告之前,其活動便須繼續,如果活動涉及其他機構、團體或公司,如果家長自行選擇遲到或缺席,活動繼續但子女不能參與,已付出的金錢也不能取回,更重要的是子女錯過了這次活動的機會,另外,如果活動是關於不同種類的測驗考試,子女已準備好應試,如果缺席的話,便要再次備試,分數又可能被評低,而如果遲到的話,表現失準,對「求學就是求分數」的香港教育環境下,家長當然對遲到缺席非常抗拒。反過來說,如果是「一刀切」的停課,對所有學生都一樣,這樣便公平了,至少不會對自己子女不利。也許,這便是大部分家長所想的。
在惡劣天氣下,決定停學與否的是教育當局,而教育當局便是跟據其他部門所提供的資料來決定需否停課,或整體所有學校應如何應對;教育當局決定停課與否的依據,最明顯是天文台所提供的天氣報告和預測,另外,警察所提供即時的交通情況也應是考慮之列。這些提供資料的部門,其責任只是如實報告或預測,最終決定是否停學的,還是教育當局。香港的商業運作是否停頓、學校是否停課,這不是天文台的責任,天文台極其量要做的,便是和各需要根據天氣現況或預測來決定的部門,商討提供這些報告預測的方法、內容和指標,好讓這些部門能更客觀作出決定。當這些報告內容和指標決定了之後,天文台在執行上便只是按這些準則來做。
天文台是一個純科學的部門,如果他們要加上個人的主觀決定,必定有持相反主觀感覺的人來反對天文台的主觀決定。因此,天文台做好其本份,根據既定的準則來發出天氣警告便是,其他人可以對天文台所執行的準則作評論或建議,但是說因為他們不依某主觀感覺而發出他們期望的天氣警告而譴責他們,這想法是本未倒置,要一個純講科學、講制度的部門引入人治,以主觀感覺作決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