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5, 2018

理性分析超前教育

我在YouTube上看到以下一條有關超前教育的視頻,很有啟發性,讀者可以先看完這視頻,再繼續看本文的討論:


根據視頻的介紹,「旅行者困境」涉及的兩個旅行者,一個旅行者的選擇會影響到另一個旅行者,因此兩個旅行者都為了自己可以比別人拿到更多至少相同的賠償,所以最終只會要求2元的賠償。講者雖然說是和超前教育有關,但沒有深入去分析為什麼家長超前教育可以以「旅行者困境」來理解。所以我嘗試在這裡解釋一下。

旅行者所作出的賠償要求,便是等同學校需要教導某學生所花的人力物力,學校(當然或理所當然)希望取錄的學生,可以以最少的精力,而得到最好的結果(例如學生的學術成績,或校際比賽成績等等),而學校所需用以教導某學生的人力物力,便和學生本身的能力,加上家長所能提供的資源有關,而在報考學校面試時所能表現出來的,便是學生當時所懂得的東西,簡單來說,某個學生在面試時越懂得多,學校如果取錄這個學生的話,所需的精力便越少,但最終的結果卻更好,即是,事半功倍。因此,根據「旅行者困境」來說,哪個學生越是超前教育,學校便會取錄哪個學生。同樣,在不同年級,升班、升小、升中、升大學,其實也可以想到有類似的情況。

根據「旅行者困境」,要求賠償低的那位可以得到2元的奬償,要求高的那位反而會罰2元。在學生的學習生涯當中,要求賠償低的旅行者,便即是超前學習的學生,所得到的獎償便是升班、升入精英班、升入心儀中小學、進入心儀大學等等;而要求賠償高的旅行者,便即是正常或較慢進度的學生,便會得到憋罰,例如留班、不能考入心儀學校或學系等等。

由此可見,要求賠償金額和奬罰的處境和超前教育的類比,令我們可以以「旅行者困境」的理論來思考超前教育。

在視頻的結束部分,講者提出有實際的研究,訪問人們會如果作出決定,當奬罰都是2元時,大部分人都是選擇90之上的賠償金額,但是當獎罰增加到50元時,大部分人便真的會選擇2元作為賠償金額。結論是,如果獎罰只是2元時,其實人們不會太深入去思考,反正都可以拿到90多元,是獎是罰也沒有所謂;但是如果獎罰是50元,這個金額便大得多,而人們便真的深入去思考,為了真的能拿到錢,便會把選擇的賠償金額推到極限,便是2元。

這個發現很重要。試想想,我們現在教育制度和報考學校的獎罰,是大?還是小?相信作為家長,都會覺得在香港教育制度下,這個獎罰差別很大,例如家長會想,「獎」是考入心儀學校,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下學習,建立良好的社交圈子,有強大的學校和校友等等作後盾等等,入讀了便走上了光明大道;「罰」便是反之不能進入心儀學校,結果是。。。。(下刪一萬字家長的想像出來的結果。)雖然現實並不是這麼簡單,不是入讀了心儀學校便一了百了,但家長大部分時候,也只能以這樣的心態來思考。

由此可見,香港的教育制度下的「奬罰」分別是很大很大的,根據視頻所說,旅行者會把賠償額推到極限,選擇最低賠償額(2元),那麼對於家長來說,又是什麼呢?便是抱著這個「旅行者困境」心態的家長,便會把孩子推到極限,亦即是孩子可以多超前,便學得多超前,也許就好像是坊間「公民式」的教育,孩子越早做完某課程階段,便即開始下一個階段。心想,我們香港的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反過來,如果「獎罰」差別不大的教育制度,即是什麼呢?想一想,就好像,孩子可以選擇的學校只有男/女拔、喇沙/瑪利諾、蔡繼有/陳守仁、英華/德望(這幾間學校只是作舉例之用,不設排名優劣之分),超前學習的學生,可以先選擇這幾間學校中的一間,不超前學習的,也可以在這幾間學校中選擇還有學席的學校。如果是這樣,家長會選擇把孩子的時間用來超前學習,還是讓他們多發展自己的興趣,或留作親子時間呢?

總括來說,「旅行者困境」的討論,讓我們更清楚香港的教育制度,和家長的思考模式。如果香港教育制度,學校之間的分別不是那麼大,便不會有那麼大的「獎罰」情況,令家長無奈地運用「旅行者困境」的思考模式來為安排子女的教育,學校和整個教育制度便又因應家長超前教育的情況,把課程越推越前,越教越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