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在香港大學的活動中,認識一位大學一年級的「新鮮人」,問及她的學科和她的中學,發現原來她是香港人,在英國完成中學之後,報考GCE並以此成績經非聯招得香港大學取錄,當問及所交學費時,她說:「我是本地香港人,當然交本地學費。」
很多家長覺得經聯招與否是和是否交本地大學學費掛鈎,以上事件證實是沒有關係的。家長有此想法,也許是因為經非聯招的學生,多是外國或內地的非本地香港人,而他們便是要交並本地大學學費,所以便有一個錯覺,如果某一學生不是經聯招而被取錄的,便要交非本地大學學費。想深一層,同是香港人,同是納稅人,理應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正如得繳交相同由政府所資助的大學學費。
如果有家長覺得,既然選擇非聯招的路(也不知應說是捷徑還是窄路),比其他本地學生多一個選擇,便應交非本地學費。我自己則會覺得,走不走非主流教育的途徑,是每一個本地家長也可以選擇的(當然要有經濟能力和有非主流學校取錄其子女),所以不存在比其他學生多選擇這個論點。
家長現時考慮非主流教育途徑時,可以少一個擔憂了。
註:我得申報利益,我女兒將來考本地大學時,如果制度不變,便同樣得經非聯招的途徑報考,希望到時的大學學費安排和現在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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