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發表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提及研究十五年免費教育,即政府提供三年的免費學前教育,但現在不能即時實行,還要資詢等等。跟著我在想,中小學可以實行免費教育,為什麼三年學前免費教育不能即時實行呢?究竟中小學和學前教育有什麼分別呢?
現時中小學是免費教育,但家長都明白不是所有中小學生都是免費,香港有官津,直資或私校,只是官津學校是免費,中小學說是免費教育是指家長有選擇讓子女接受免費教育,吊詭的是家長覺得直資和私校是比大部份官津學校為好,所以如果家長能力所及,都寧願讓子女入讀直資私校,所以香港的免費中小學位,是不能照顧所有學生,但家長卻不會反對,甚至經常聽到家長希望學校可以轉為直資或私校,為的是學校可以有更多的資源,亦可以選擇入讀學生,令學校(亦令自己子女)的聲譽更好。
試試想想,當越來越多家長想子女讀直資私校,這個趨勢便會令更多津貼學校轉為直資私校,但家長不會反對子女少了免費教育的機會,因為希望子女享受免費教育的,總能經統一派位得到一個學額,有經濟能力和希望子女可以在較優良資源的環境下學習,亦可以選擇自行報讀直資私校;如果所有家長都不讓子女讀直資私校,直資的資助以學生人數而定,所以沒有學生,直資便得不到資助,亦即學校便要結業,對於私校,情況亦一樣,沒有學生,便沒有收入,亦即會結業。當然這件事不會一夜間發生,只是當家長覺得讀直資私校和讀官津差不多時,家長會逐漸選擇官津,直資私校收入減少,到最後一間一間結業,而政府則會取回校舍,讓其他辦學團體以津貼學校模式運作;所以,政府可以以這個模式保持免費和收費學校平衡,但這個平衡是經多年之後才能達到。
對於學前教育,據我所知,本地是沒有任何官立的學前教育學校,所有幼稚園,都是由志願團體,宗教團體,私人機構等成立營運。現時學生所得資助,最明顯的只是學券制度,所以,本地學童極其量可以到可接受學券的幼稚園就讀,另外,如果學生家庭有經濟問題,尤其是領取綜援家庭,還可以向社會福利處實報實銷學券之外餘下的學費,所以,現時草根和申領綜援家庭的子女,他們定會選擇在家附近而可享用學券的幼稚園,再加上社會褔利處的實報實銷,是可以享受全免的學前教育。但是對於非領取綜援的家庭,尤其是中產的家庭,他們便定要付出部份學費,所以如果要達成三年免費學前教育,政府便得使這部份的家長也可以不經審查,不用付出學費便可以讓其子女就讀幼稚園。換句話說,所謂三年免費學前教育,便是任何香港的小朋友,如果他們選擇免費學前教育,政府都要給他們一個免費的幼稚園學位,不能出現有家長想子女讀免費幼稚園而沒有學額,被迫要到收費的幼稚園去。
就以現時家長而言,部份家長希望子女能享受學券在主流幼稚園就讀,亦有家長放棄學券而讓子女在非主流教育的幼稚園就讀。所以,如果希望實行免費學前教育,至少有兩個可能的做法,一是資助所有就讀主流學前教育的小朋友在現時能享用學券的幼稚園就讀,另一個做法是所有學童在任何的幼稚園(包括現時可使用學券和不可以使用學券的),都可以免學費就讀。我自己覺得,如果能談得上是十五年免費教育,至少要做到前者的情況,即家長有權為子女選擇就讀主流幼稚園,便可以得到一個由政府資助的幼稚園學額;至於後者,那些希望子女在非主流(外國化)幼稚園就讀,當然最好可以免費,但就現時學券的準則來說,這群家長寧願放棄學券,也要讓子女到非主流幼稚園就讀,所以如果免費學前教育不包括那些非主流幼稚園,相信這群家長也不會有太大反應,但最重要的是家長們自己的選擇,而不是因沒有學額而被迫的。
假設政府要實行免費學前教育,首先便應至少實行主流幼稚園免學費,之後才考慮究竟會否或應否將其他非主流的幼稚園也納入在計劃之內。
對於主流幼稚園,如果家長不用付出學費,那麼負責學費的,便是政府了,而主流幼稚園多為非牟利性質,所以理應絶大部份的學費收入便是用於學校的營運上,亦即政府便要負責該幼稚園的所有營運開支。對於一間幼稚園,除了部份學費是用於購買教學用品或用於學童身上之外,大部份學費都是用於職員薪金和租金之上。對於職員架構和待遇,政府必定要提出統一架構和薪級表,讓所有主流幼稚園職員都可以同工同酬,否則政府怎能決定那一間津貼學校的職員可以得到較高薪金,而某些學校的職員則只可得到較低薪金,作為學校管理階層,既然營運資金全是由政府負責,當然希望能給職員最好的待遇,所以一開始了政府資助,如果政府沒有一個統一的準則給學校,學校便會自行提高待遇,做成混亂,形成學校之間的競爭。如果提出的統一薪金表是令部份職員的薪金減少,學校和職員都不會接受,所以政府所提出的統一薪金表,便應令大部份的職員可以至少維持原有薪金,而且有相同的晉升機會。
有別於中小學校,除了部份幼稚園是附屬於同辦學團體的小學或中學之外,大部份幼稚園都沒有獨立校舍,或設於屋村街鋪,普通樓宇之內,甚至商場店鋪,有些有獨立校舍的,也要付出租金。所以如果政府要負責學校所有營運開支,也必定要負責租金的支出。反觀中小學,因為校舍都是政府所建做或由政府提供土地讓辦學團體興建校舍,所以學校營運開支便沒有租金的支出。既然大部份幼稚園的校舍都是向私人,或大業主所擁有,政府負擔全數租金便會出現政府公帑直接轉到私人或大業主手中,為了讓幼稚園可以運作下去,不論業主要求多少租金,不論合理與否(香港已經沒有了租務管制了,當年也是由政府所促成的),政府也要付出,相信沒有市民接受這種由政府向業主付款模式,就算政府向物業持有人購入該物業,業主也可以隨意提高物業價錢,如果政府不能討價還價,政府只能以不合理高的價錢購入該物業,這也是不可行的,更可能會出現利益輸送的問題。由此可見,除了部份位於政府物業內的幼稚園,和附設於同辦學團體的幼稚園之外,怎樣處理幼稚園所位於的物業的成本,將會是最大的問題。
也許,要實行免費教育,要一視同仁,先決條件是高透明度,不涉及個人或財團利益,所以職員薪金要統一,所有幼稚園的支出均要公開競投,最後,不能有隨市場上落的物業成本,所以,政府必須先成為物業的持有者,才能實現免費教育。要改變現時幼稚園來實行,似乎並不可能。我想到的可行方法,是政府在不同的地方,找地方自行興建幼稚園校舍,或要求發展商在其建立的物業內,包括部份樓面面積作為幼稚園(現在已有中小學是建於私人物業的範圍內,例如沙田名城上的中小學校),讓辦學團體開辦幼稚園或現時幼稚園搬校舍到這些新幼稚園校舍成為津貼幼稚園,到時,幼稚園物業持有人看到幼稚園不一定要在原址繼續運作下去,政府才有和業主討論還價的空間,以合理的價錢購入或租現時幼稚園的物業,讓政府負責了租金或成為物業持有人,加上負責學校所有開支,幼稚園才能成為受資助免學費的學校。當然這件事不可以短期內達到,而且搬校舍也會引起其他現象,例如現時幼稚園校舍便空置了(也許不是我們所要擔心的),幼稚園地點錯配等問題。
由此可見,香港的幼稚園制度運行多年,從來都是市場導向的,現在要由政府來主導資助,就實行已是困難重重,以上討論還未考慮幼稚園教育的方向和家長期望的落差等問題,所以也許不可能短短幾年內實行,現時有子女就讀幼稚園的家長,也不要期望可以享受到這個福利了。短期內,或許增加學券的資助額,令所有家長都可以減少負擔,已達短期利民的目的,當然,增加學券資助額,亦有其問題,例如令幼稚園有加學費的空間,當業主見幼稚園可以加學費時,便可以增加租金,結果令政府的資助間接轉到業主手中,而學校和家長實質上是沒有得到更多資助,有點像店鋪營業額高了,業主不久便會加租,分享了店鋪的利潤,這是私人市場的現實,但改變政策而導致這個現象,則不是市民所期望的。
無論如何,什麼事也是要有個開始,希望香港的將來,真的實行十五年免費教育,減輕家長的負擔,更希望政府所資助幼稚園的課程,可以附合家長的期望,否則說是免費,也只會淪為次選,到時家長還是要自行找私校給子女就讀,也是沒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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