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08, 2010

誰願放手

上星期在一個學校家長的聚會中,聽到有些家長有些年幼的子女明年升小學,所以現在便正在忙於帶年幼子女去參加不同的小學面試,也聽到一些今年面試的情況。

在這個聚會之前,我已經知道今年的升小學情況很緊張,因為我已見到很多家長,為子女報考差不多十間直資私校,跟著,我聽到一個很有趣的指標,便是有家長會說,某某小朋友很叻,十間小學有九間取錄,唯獨是男拔小學不收,九成的成功率,便好像是一個小朋友的能力指標嗎?某個程度上,這是個頗客觀以及科學化的指標,但是要子女考那麼多學校,其實有很多問題,首先是家長和子女在這個階段,花了很多心力去找學校和面試,以前找直資私校,原是為可以選擇較好的學習環境,現在某些學校成為了統一派位的安全網,如果官津派位不如理想,便會入讀,其實對這些學校也很可悲的。

另外,這位成功率達九成的小朋友,面試前家長讓他讀了一年面試班,所以可以面試當中得到優勢,那麼沒有錢或不想子女參加面試班的呢?他們便給比下去。跟著我在想,如果我是小學,面試時見到一個表現很好的學生,我會不會認為他只是因為讀過面試班,實質能力其實並非如面試當中的好呢?相比其他表現不太好的學生,他們可能便是因為沒有上面試班吧,所以面試表現不如理想。我想,如果我是學校校長,我會取錄可能因為面試表現好的學生,還是取錄可能因為沒有上面試班而表現較差的學生呢?最後,我覺得學校校長會取錄面試表現較好的學生。原因是,如果學生沒有上過面試班,表現都這樣好,那確是可造之材,如果學生天資一般但有上過面試班,那他背後的家長,便真的是緊張子女學業,並有資源給子女去學習的家長。相反,如果表現不好的學生,可能他已上了面試班,但面試表現仍不好,即學生天資的確不如他人,如果是因為沒有上面試班,便表示他背後的家長不太重視子女的學業成績,又或是根本沒有資源去幫子女。根據以上想法,學校便應不會理會學生是否已上面試班,反正表現好的,便是有其有利於學習的原因。從家長角度,似乎沒有上面試班,子女便很大機會給比下去了。如果我這樣的想法是對的,即讀面試班是有其好處,我便覺得很現實,很無奈。我的建議是,不論家長是否讓子女讀面試班,也應考慮培訓子女有利於長遠學習的能力(不單是學術方面的),以免只是拔苖助長。

跟著,我又聽到有家長說,有家長讓子女同時讀兩間小學,直到十月初才決定讀那一間。我心想,我真的不會這樣做,但是的確這麼難想像的方法也有人去做。因為直資的收生程序,學生只可以入讀一間直資或一間官津,但是私校卻是各自為政,所以可以同時多過一間私立學校收同一個學生,通常(至少我是這樣做),家長會對有可能讓子女去讀的小學交留位費,但到某一天要預交九月學費,便會去做一個決定去讀那一間私校。如果到十月才決定,即是該學生已同時間在九月讀兩間小學,可以是一間官津直資加一間私校,又或是兩間私校。聽說該學生不斷在這兩間小學謮假,直到九月完結,便才穏定在最終決定的那一間去上學去。

同時間讀兩間小學有什麼用呢?我想是因為最終有兩間小學,不知那一間好,為了更加認識兩間小學,便讓子女同時讀這兩間小學吧,家長便在這個月從中觀察,將做最終決定的時間推到最後最後,最後覺得那一間好,便選為最終決定,讓子女長讀下去吧。這令我想到女兒的學號,開學之後提前了一個號碼,心想,是不是其實很多學校也有這個情況,家長到很後期才通知學校,有些學校會另找學生,有些則容許班裡少了一個學生,而家長通知的時間是在九月前,還是九月尾前吧。另外,我想,是否真的在一間學校讀小一的一個月,便可以比較將來整個小學階段的情況,我想似乎不太全面,因為上較高級別時,和小一的分別可以很大的。

我覺得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容許家長這樣做,所以不能怪責這家長,至少不能懲罰學生,取消學生的學籍令他沒有書讀。我只能說,家長這樣做,是一個較自私的行為,因為同時佔兩個學位(其中一個可能是一個資助的學藉),而最後只有一個學位是有人真的去讀,另外一個學位,學校可能便要即時打電話給其他家長,看他們的子女會否過來讀,引發另一輪學校間的轉校潮。到最後,可能會有學校(通常是家長心目中排名較低的學校),便因為這樣而少了學生。

我想,如果這個情況普遍下去,結果是可以叩門的時間,由統一派位後數天,增長至十月初為止。似乎是家長可以叩門的時間長了,其實也令家長擔憂的時間增長,其實可以是很痛苦的,也增加了學校的行政工作量,亦辛苦了學生本身。希望家長三思後,決定了便決定吧。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這是否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怪現像,只要不犯法,甚麼都可以做︰發水樓、特厚預製牆、扣食飯工資、租地址報小學、讀兩間小學。你說得對,霸佔了兩個學位,最後才放棄一個,是妄顧其他學生及學校的利益的事情。父母如果可以做出這種事,在他們的子女整個成長階段,子女還會看到多少次類似的損人利己的事情呢?即使真的能夠為子女找到天下最好的學校又如何,他/她們每天還是要回到這個band 3 家庭!將來會否同時嫁/娶兩個丈夫/老婆?如果不犯法的話!
Andrew
(聽聞私小也要上報學生名單,至少在開學後要上報。不知是否屬實。)

Herbert SHIU said...

你說得對,可能資本主義或所謂法治精神便是這樣,家長是有權這樣做,在時下最緊要自己利益的思想下,其他人又可以說甚或做什麼呢?也許,香港從來都是一個機會主義者的天堂,由從前內地人偷渡來港,九七前移民歐美,炒樓炒股票的人接近不勞而獲(當然有其風險,及當中有很多人失敗),辛勤的人反而捉襟見肘,可見香港本質上是保護又或間接鼓勵機會主義者的。

考小學期間,一個學生可以得到多過一間直資私校取錄,也可以同時間交多間學校留位費,但到真正開學,要交九月學費時,家長理應做個決定。如他們真的肯交多間學校九月學費,學校也只能照樣給他們留位,他們也真的可以同時間讀這兩間小學,在九月不斷在這兩間學校請假,我想,學校也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會找學生家長談談吧。

我不知私小會否上報學生名單,也許教育當局知道某孩子有書讀,也不會理會什麼。